广州航运交易所
关于“建粤荔1”轮等八艘船舶网上转让竞价的公告
广州航运交易所
船舶转让竞价公告
(2015)广航交字第8号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下称“卖方”)委托,广州航运交易所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9月16日,采用网络在线竞价方式,对“建粤荔1”轮等八艘船舶(船籍港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港)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一)船舶所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二)船舶参数
船名 (原名) | 最大参考 载重量(吨) | 建造 年份 | 船舶尺度 (总长*型宽*型深) | 目前位置 |
建粤荔1 (蓝海东风) | 57000 | 2010 | 189.99米*32.26米*18米 | 江阴 |
建粤荔2 (蓝海前进) | 57000 | 2011 | 189.99米*32.26米*18米 | 秦皇岛 |
建粤荔3 (蓝海阳光) | 79600 | 2011 | 229米*32.26米*20.25米 | 连云港 |
建粤荔4 (蓝海联合) | 57000 | 2011 | 189.99米*32.26米*18米 | 秦皇岛 |
建粤荔5 (蓝海旭日) | 79600 | 2011 | 229米*32.26米*20.25米 | 日照 |
建粤荔6 (蓝海扬帆) | 57000 | 2010 | 189.99米*32.26米*18米 | 舟山 |
建粤荔7 (蓝海迎新) | 57000 | 2011 | 189.99米*32.26米*18米 | 广州 |
建粤荔8 (蓝海朝阳) | 79600 | 2011 | 229米*32.26米*20.25米 | 秦皇岛 |
船舶的其他情况,请参见本公告附件1:标的详情(或网址http://www.gse.net.cn/gzwater/web/index/index.aspx)。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港湾广场支行本公告及其附件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仅供参考,有意竞买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上述停靠地点对相应船舶进行现场勘验。
二、竞买人保证金以及竞买资格确认
只有支付保证金并办理竞买人身份确认登记手续之后,才取得竞买人身份并有资格参加竞买。
(一)保证金事项
1、凡有意竞买人,在阅悉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内容后,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9月11日12:00时前,向广州航运交易所以下指定账户汇入足额保证金:
①人民币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港湾广场支行
银行地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第一单元
开户名:广州航运交易所
账号:44001470041059666666
②美元账户
银行地址:广州市沿江东路406号第一单元
开户名:广州航运交易所
账号:44014071800229776666
SWIFT CODE:PCBCCNBJGDX
2、保证金数额和汇入
一次竞价买入八艘船舶的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或美元500万元;
一次竞价买入一艘船舶的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或美元65万元;
拟竞价买入七艘及以下船舶的竞买人,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艘数)或美元(65万元×艘数);
汇款凭证注明:整体竞价买入八艘船舶,或分次竞价买入(艘数)船舶。
3、保证金管理
竞买达成交易的,成交艘数所对应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船款预付款,不予返还竞买人;竞买未达成交易的,人民币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美元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
(二)竞买人身份确认
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需前往广州航运交易所办理竞买人身份确认登记手续。竞买人需携带的资料包括:
1、支付保证金的银行凭据;
2、竞买人身份证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参与竞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和复印件;以法人身份参与竞价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和复印件;
3、属于委托竞价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人身份确认手续时,还应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导致竞价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三)获取竞价账号、密码
已办理竞买人身份登记手续的竞买人,需于竞价日期前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专用服务窗口办理网络竞价资格确认手续,获取竞价账号、密码。
竞买人获取竞价账号、密码后,请自行登录竞价系统网络页面,修改账号昵称和密码,测试账号及试操作。
三、信息发布渠道、公告期
本公告在广州航运交易所网站(http://www.gse.net.cn)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suaee.com.cn)发布,并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加以宣传推广。各发布信息如有不一致的,以发布在广州航运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内容为准。
本公告自网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北京时间2015年9月11日17时。
四、竞价规则
除本公告内容之外,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实施办法相关条款适用本次竞价。两者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竞买人通过身份登记和网络竞价资格确认后,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该本公告内容和上述实施办法。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日期和时间段
竞价分为整体竞价和拆分单艘竞价两个时段。八艘船舶在第一竞价时段内达成整体交易的,无需进入第二竞价时段;未在第一竞价时段达成整体交易的,自动进入第二竞价时段。
第一竞价时段为北京时间2015年9月16日11:00时至12:00时。本时段中,八艘船舶为一个标的,整体竞价。
第二竞价时段为北京时间2015年9月16日14:00时至17:00时。本时段中,八艘船舶为八个标的,单独竞价。
竞价时段设置的应价时间以竞买人办理网络竞价资格确认手续时收到的通知为准。
竞价时段设置的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买人为受让方;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二)竞价方式
广州航运交易所采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多次报价方式(网址:http://121.33.212.108:8080/sszc/login.jsp)进行在线竞价。
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标的底价),下一次报价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第一竞价时段加价幅度为200万元或者其整倍数;第二竞价时段加价幅度为20万元或者其整倍数。
竞价与成交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标的底价如下:
八艘船舶作为一个标的整体竞价的底价为43500万元。
八艘船舶为八个标的单独竞价的底价为:
建粤荔1:4500万元;
建粤荔2:5500万元;
建粤荔3:6000万元;
建粤荔4:5500万元;
建粤荔5:6000万元;
建粤荔6:4500万元;
建粤荔7:5500万元;
建粤荔8:6000万元。
六、竞价结果、交易结算及船舶交易手续的办理
(一)中标规则
对同一竞价标的,只有一名符合规定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自动中标;有二名或二名以上符合规定的竞买人的,由该竞价时段内最后竞价的竞买人中标。
(二)竞价结果公布
竞价结束后,广州航运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当日在网站发布竞价结果公告。
(三)船舶交易手续
通过竞价达成交易的,竞买人即为买方,需当场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
买卖双方需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三个工作日内,到广州航运交易所签署《船舶买卖合同》(合同文本请参见附件2、3,有中英文版本,户籍或者注册住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的买方,可以选择适用中文版本或英文版本),并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广州航运交易所出具船舶交易发票和船舶交易鉴证书。
(四)成交价款余款支付
网络竞价最终确定的成交价为卖方实收的船舶价款,其余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和支付。
买方应按照《船舶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成交价款余款。
买方已经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广州航运交易所按照买方实际支付船价余款之日,将保证金兑换为人民币(“人民币保证金”)。买方应付余款为成交价金额与人民币保证金金额之间的差额。买方以美元支付余款的,应按照支付之日广州航运交易所美元账户所在行美元与人民币银行买入价(结汇价格)付足美元,以令广州航运交易所实际足额收到以人民币计算的成交价。因汇率原因导致余额未付足的,买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
(五)费用支付
广州航运交易所按本次委托最终达成交易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船舶交易服务费。该服务费由买方承担并在办理船舶交易手续时一次性支付。船舶交易服务费参照《船舶交易管理规定》、地方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结合本次竞价的实际情况合理收取。详情请咨询广州航运交易所。
达成交易的船舶需要出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由买方负责委托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承担和支付船舶出口手续所需的全部费用,卖方只负责提供必要文件和配合买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船舶交接
委托方与买受人的交接船时间、时限、地点、条件,由双方在《船舶交易合同》中协定。买受人需按《船舶交易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办理竞价标的物的交接手续;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船舶交易合同》自行解除。广州航运交易所应将买受人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竞价标的物发生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
七、出口代理
本次竞价达成交易的船舶需要出口到境外的,由广州地区进出口代理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建议由广州航运交易所推荐船舶进出口代理商办理上述事宜(详情请咨询广州航运交易所)。
八、声明
广州航运交易所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卖方按照现状出售八艘船舶。竞买人一旦支付保证金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和广州航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规则,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一)广州航运交易所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73号4楼
联系人:沈先生、姚先生、罗小姐
联系电话:
020-61222340
020-61222415
020-61222343
邮箱:shenrch@126.com
(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联系人:车先生
电话:020-22360209
传真:020-22360299
邮箱:418679990@qq.com
(三)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卖方)
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04号之一
联系人:赵经理、周小姐
电话:
020-83015013
13600094666
邮箱:ccblw2015@sina.com
(四)船舶现场查勘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荔湾支行
联系人:叶先生
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04号之一
电话:020-83015009
(五)卖方法律顾问
广东敬海(南沙)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8号高德置地广场D座11楼
联系人:曹阳辉、雷荣飞
联系电话:020-83930333
传真:020-38082466
邮箱:
caoyanghui@wjnco.com
leirongfei@wjnco.com
特此公告
二Ο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标的详情
2、船舶买卖合同(中文)
3、船舶买卖合同(英文)